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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10类违法行为 资阳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

2021-04-15 00:00:00

近日,资阳市市场监管局印发《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2021年3月起至12月底结束,在全市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

整治行动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指示精神,着力加强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宣传平台、重要宣传区域监管,严厉打击借庆祝建党 100 周年等名义开展商业牟利活动和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低俗、庸俗、媚俗等10类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

坚决制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党和政府重大庆祝活动标志标识、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庆祝活动宣传报道等进行商业炒作的行为;依法严查营销宣传各类禁止销售的“勋章”“奖章”“纪念章”及伪造的“纪念币”“纪念钞”“纪念邮票”等物品的行为;加强违法宣称或变相宣称“特供”“专供”等营销宣传行为监管;严禁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以及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或者形象制作违法广告;持续打击宣扬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含有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性别歧视、地域歧视、职业歧视等内容的营销宣传行为;禁止宣扬宗教极端思想内容的营销宣传行为;严查含有淫秽、暴力、赌博、迷信等内容的营销宣传行为;严禁通过恶搞经典、歪曲历史制造噱头、吸引眼球,挑战公序良俗、伤害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感情的营销宣传行为;强化恶俗趣味短视频、恶搞桥段、色情直播及含有各类色情、“软色情”内容的营销宣传行为查处力度;规范煽动过度消费、宣扬奢侈浪费等违背勤俭节约传统美德的营销宣传行为。

通过集中整治,不断规范商业营销宣传行为,为庆祝建党 100 周年营造喜庆热烈、严肃庄重、团结奋进的社会氛围和良好市场环境。(林仁军)

  编辑:赵禹何  责编:胡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