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报道,报道食品
关注民生,服务民意
四川食品主流媒体
及时全新报道行业资讯
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倒卖禁止进口肉制品八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2017-12-15 20:48:39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龙岗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月,蓝某得知深圳海关缉私局扣押了一批走私冷冻肉品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便与深圳市朗坤龙吉顺环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熊某宾商议倒卖上述冻品。同月28日,朗龙公司与深圳海关缉私局签订《冻品无害化处理协议》,约定由朗龙公司无害化销毁这批冻品约600吨。次日起,蓝某、吴某淼数次安排车辆从华南冷库将上述冻品分批运走,并将其中114吨私自转运到蓝某事先联系好的深延冷库储存,熊某宾还指使公司员工通过公司系统出具虚假冻品销毁过磅单,掩盖该批冻品未被实际销毁的事实。2016年2月,蓝某指使蓝某奕(在逃,另案处理)将上述冻品全部倒卖。冯某英、欧某浩、廖某伦、王某芳、陈某平在明知涉案冻品无正规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仍大量购入并销售获利。

  龙岗区法院审理后,判处熊某宾、蓝某有期徒刑4年,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判处冯某英、欧某浩、廖某伦有期徒刑3年,判处王某芳、陈某平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熊某宾、蓝某、吴某淼、冯某英、欧某浩、廖某伦6人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深圳市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新华网    编辑:余小莲

推荐阅读

  • 艺术启迪心灵,创新引领未来

    详情

    2024-05-12 12:29:25
  • 巴中中学隆重举行第27届校园文

    详情

    2024-05-12 08:29:25
  • 巴中恩阳二小开展提升避险能力,

      本网讯,5月12日,是防灾减灾日,今年的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着力提升防灾避险能力”。为普及推广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知识,培养全校师生在遇到各种突发事件时的自我防范、…详情

    2024-05-11 19:15:00